教学工作
日期:2026年05月25日 10:57 来源: 作者:
根据《梧州学院校内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梧院教〔2023〕4号)规定,经学生申请、开课单位审核、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现对申请学分认定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2026年5月25—27日,公示后无异议将上报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核。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梧州学院党政办公室黄宝贤老师,联系电话:0774-5835619。
附件: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
法学院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