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学院官网
广西大学
四川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首页
知识产权数据库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领导分工
专业介绍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教学管理
创新创业
教学动态
在线课堂
科学研究
科学管理
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党建工作
党建风采
专题教育
党建服务管理中心
学团工作
团委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
班级活动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动态
服务指南
校友专区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知识产权
下载中心
教师管理规定
学生管理规定
{LOGO}
首页
知识产权数据库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领导分工
专业介绍
师资队伍
教学工作
教学管理
创新创业
教学动态
在线课堂
科学研究
科学管理
科研机构
科研成果
学术交流
党建工作
党建风采
专题教育
党建服务管理中心
学团工作
团委学生会
青年志愿者
班级活动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
就业动态
服务指南
校友专区
校友动态
校友风采
知识产权
下载中心
教师管理规定
学生管理规定
法律案例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库
>
正文
郑永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申诉再审审查刑事通知书
日期:2022年11月07日 16:41
来源: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2021)最高法刑申196号
郑永茂:
你因贩卖毒品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昆刑三初字第487号刑事判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云高刑终字第389号刑事裁定,向本院提出申诉。
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